关于济南怀峰换热器有限公司能否
享受相关费用的复函
北湖片区开发工作现场指挥部:
《关于济南怀峰换热器有限公司能否享受搬迁费、按期搬迁和提前搬迁奖励费、临时安置费、货币补偿奖励费等相关费用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你单位可以按照《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济南怀峰换热器有限公司给予相关的搬迁费、按期搬迁和提前搬迁奖励费、临时安置费、货币补偿奖励费等相关费用。
二、《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40条规定中的“被征收非住宅价值”,一般是指有证或经未登记建筑认定程序认定为合法非住宅房屋的房地一体价值;对“地多房少”的,还包括超出正常容积率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对单位宗地内的土地和房屋按相关规定单独评估的,被征收非住宅价值包括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和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值。
三、对单位企业搬迁费、货币补偿时临时安置费的支付,按被征收单位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济南市城市更新局
2017年8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jncc.jinan.gov.cn/art/2017/9/1/art_43862_3464780.html